由于在整个8000小时的寿命期间,顾客可能少节约了约5毛钱电费,日前,中国最大的照明品牌企业雷士照明宣布召回该批次节能灯, 凡购买了一款型号规格为“YPZ220/5-SFP RR E27 5W 220V 50Hz”5W节能灯产品的消费者均可前往雷士照明在全国各地的品牌专卖店办理免费退换货手续。本次召回涉及82.4万只节能灯,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
早前,雷士照明质检技术人员在检测时发现,虽然此批产品仍符合节能认证的规范,但由于灯管在制造过程中的一致性未控制好,未能达到设计的一级能效要求,属于批次性问题。
“作为首例国内知名企业节能灯召回,雷士照明开创了知名企业召回节能灯的先例,体现了企业对质量严格要求及负责任的态度,维护了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中国品牌第一人、著名品牌战略专家李光斗表示,产品有缺陷企业应该勇于承担责任,雷士照明为照明行业树立了表率,召回将使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雷士照明是一家视质量为生命的企业,对于事件的发生我们深表歉意,对于消费者的损失我们尽力弥补,希望以此次节能灯召回为契机,与行业同仁一起来净化节能灯市场。”雷士照明董事长吴长江表示,非常欢迎相关职能部门及消费者对雷士照明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雷士不能让消费者多花一分
“众所周知,节能灯是要省电的,因为我们这批产品未达到国家一级能效的要求,在整个8000小时的寿命期间,将少节约0.89度电,约合0.53元(因为各地电费不同,取均值约0.6元1度电)。我们将对该批产品实施召回。”早前,雷士照明质检技术人员在检测时发现,虽然此批产品仍符合节能认证的规范,但由于灯管在制造过程中的一致性未控制好,未能达到设计的一级能效要求,属于批次性质量问题。凡购买了一款型号规格为“YPZ220/5-SFP RR E27 5W 220V 50Hz”5W节能灯产品的消费者均可前往雷士照明遍布全国各地的品牌专卖店办理免费退换货手续。如有疑虑的消费者可直接拨打专门服务热线:800-830-3995。
今年3月3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53种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近一半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本次抽查了雷士2款节能灯,1款为5WⅠ级能效标示的产品,另一款为5W Ⅱ级能效的产品。检查结果显示,5W Ⅱ级能效的节能灯100%达到国家的技术要求,被评为“五星产品”,5WⅠ级能效的节能灯因初始光效问题则只达到了Ⅱ级能效的标准。按照国家“GB 19044-200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定,高于Ⅱ级能效的就可以获得国家的节能认证,即被认可为节能产品。
雷士照明质检技术人员表示,这次部分不符合一级能效的产品流入市场,暴露出我们在生产过程中对灯管的一致性未能够严格控制好,使得我们的部分产品在初始光效上未能够做到完全达标。即使是相同的设备、工艺和材料生产制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存在离散性,也就是每个灯的光效都是不完全相同的,这些数据是符合正态分布的,我们品质管理的要求就是要保证最小的光效也不低于国家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从而保持产品的相对一致性。
事件发生后,雷士照明第一时间在公司内部开展了产品召回方案的讨论,并与远在国外出差的吴长江董事长取得联系,吴长江董事长当即表示要实施召回,尽最大限度为消费者降低损失。
“为了营造节能灯市场更好的消费环境,作为一家立志打造全球性品牌的行业领跑者,我们必须肩负起这个责任,为照明行业树立榜样,做向中国节能照明市场引入召回制度的尝试者。”吴长江表示,雷士照明在生产过程中,会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及最终的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质量的控制是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进行的,这次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们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缺陷,我们已经对生产质量的控制进行了自我检查,并将进一步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和提高。
不惜代价要让消费者放心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基地,生产厂家非常多,正规的大企业在生产,小作坊也在生产,这次抽查中暴露的产品问题确实应该引起重视。” 吴长江表示,在能源紧张、全世界都在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及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节能灯取代白炽灯是最有效的节能减排的措施。有序的市场环境是需要政府、商家和客户一起来推动的。雷士非常支持相关部门及消费者对质量的监督和产品的抽查,让行业同仁一起来净化节能灯市场。
吴长江表示,作为国内领先的照明企业,雷士已建立全面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获ISO 9001:2000认证,有专门的实验室及逾600名专业人员,采纳高于国家级的质控标准进行质控工作。今后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会加强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及最终的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技术,以提升产品质量,并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新型节能照明产品,争取赢得消费者更高的认可和信赖,从而为行业树立良好的榜样,以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在国外,企业的产品出了问题必须要召回,否则政府会责罚,而且这也被看作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但在国内,由于大家对于召回的认知不成熟,所以,每每总觉得是某家企业出了问题,因此也就不再信任企业。与以往屡见不鲜的汽车召回、食品召回不同的是,雷士照明此次召回尚属全球首例节能灯召回行为。
在吴长江眼中,归根结底,最担心的就是消费者的误读。“让消费者理解需要时间。所以,我们在召回过程中,一是要把召回时间延长,二是信息披露要快一点、深一点,毕竟中国市场比国外任何市场都大。” 吴长江认为,召回在短期可能会对企业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召回有利于企业树立高度的产品质量意识,建立全面的质量体系,从而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
李光斗表示,中国市场召回较多的是汽车和食品,节能灯召回是非常罕见。“消费者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认为一旦产品召回,就好像生产企业本身就是生产劣质产品的,这种认识是不对的。而且这种认识会让企业对实施召回产生抵触情绪。久而久之,企业会尽可能地回避召回,最后,即使有完善的召回机制,也无法避免隐患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了。”他还表示,在发达国家,产品召回是惯例。但是,由于中国产品召回制度的不健全,国内品牌目前普遍缺乏召回意识。“企业进行主动召回是好事,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是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的良好作为。同时,也希望中国的产品召回制度更加健全,召回意识更加强烈,召回行为得到更大的认可。”
高标准要求是雷士照明的传统
“与掩藏问题的企业相比,敢于积极公开实施召回的企业难道不是更值得信任么?”吴长江表示,此次并非雷士照明首例对产品实施召回。早在2000年,正当雷士在市场上高歌猛进时,就曾经出现过花钱买教训的事情。在佛山的某个展览会上,吴长江认识了一个灯具供应商,对方自称来自江苏,拥有一流高校的技术,产品质量能与国际品牌媲美。于是,吴长江决定找这家灯源供应商做配套,未曾料到,灯具发出后就有顾客反映:用不到两个月就坏了。
是召回产品,还是夹着皮包走人?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视质量为生命的吴长江当机立断,作出震惊公司上下的决定——召回全部问题产品。“那次收回产品直接损失达200多万元。有职工提出把雷士商标抹去后再销售,但我断然否决了”。200多万元的代价,这对刚起步的雷士来说,无异于大石压顶,此举让雷士元气大伤。但是,吴长江的置之死地而后生无疑是明智的,雷士虽然损失了200多万元人民币,但却让经销商和消费者对雷士“刮目相看”,也换来了“雷士照明”这块金字招牌。
吴长江表示,雷士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企业,我们经受得起任何考验,遇到这样的事情,从另一面看不能完全把它看作是一个坏事。对于历来对自己的产品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雷士照明来说,在大风大浪里,会成长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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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光效,即产品在燃点100小时时测试得到的光效(即每瓦功率所发出的光通量)。因雷士该款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是Ⅰ级能效,国家标准规定,Ⅰ级能效的标准为为54 lm/W,而此批产品实际测试值为51.3-54.3 lm/W,平均值约为52.8 lm/W,未达到国家Ⅰ级能效的标准。
雷士照明质检技术人员表示,产品光效从54 lm/W降到约52.8 lm/W,对于5W的产品来说,即损失了6 lm的光通量【光通量等于光效乘上功率:(54-52.8)*5=6 】,5W的额定光通量是270 lm,现在实际是264 lm,每瓦功率少发出了6 lm的光,在整个8000小时的寿命期间,将少节约0.89度电,约合0.53元(因为各地电费不同,取均值约0.6元1度电)。
雷士的节能灯产品在生产和出厂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对原材料进行控制和监督,如对荧光粉、灯丝、电子材料都要进行入库检验;在生产过程中,还要对很多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如灯的充气压力、电子粉的涂敷质量等都是严格检测的项目,灯管的管压、电流也都受到监控。在最终出厂的产品质量的控制是通过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抽样检查进行的,包括对光通量、初始光效、显色指数、灯功率、安全性能、能效等级等多项参数指标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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